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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辩护词

时间:2010-11-3 16:01:50 点击:2061

  核心提示: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们受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指定,并征得被告人XX同意;担任本案中XX的辩护人。为此我们在庭前查阅了本案所有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XX;充分听取了被告对本案的陈述和辩解;又参加了今天的庭审。依据法律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在合议时...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受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指定,并征得被告人XX同意;担任本案中XX的辩护人。为此我们在庭前查阅了本案所有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XX;充分听取了被告对本案的陈述和辩解;又参加了今天的庭审。依据法律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
被告人XX出生于登封的一个农民家庭,文化程度极低;认知能力较浅。他在1986年左右曾有过一次婚姻,由于封建迷信;他的第一次婚姻很快就结束了。为此给他留下了深深的伤痛,他总是怀疑前妻家人会来打他;在内心的极度恐惧下曾经无意识的裸奔;精神上永远留下了深深的伤痛。1996年和被害人XX的结合也不是很幸福;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故此两人的私生活也极度不和谐。1997年5月15日被告人事发当天在大金店乡办的登槽煤矿上班时因为违章被矿上处罚;在心情烦闷的情况下回到了家里;当时又累又饿;被害人由于和被告长时间的隔阂,没能给被告以安慰和做饭。当晚又要外出把被告的衣服送给别人穿,被告内心的积怨终于爆发了;在互相谩骂时,被告大脑一片空白;在极度失望和生活的折磨下悲剧发生了。
事情发生后,被告仓皇出逃。在身上只带有几十元钱的情况下,扒火车到了陕西铜川的深山里的一家采石场靠采石头维持生计。条件的艰苦和内心的煎熬时时在压迫着他的灵魂和身心。在天天的惶恐不安中度过了一个个紧张焦虑的日子;由于铜川气候寒冷潮湿,被告在身体出现极度不适的情况下,又扒火车到了云南的楚雄做起了建筑的小工。不分昼夜的终日劳作,也不能忘却内心的恐惧;时时有被抓的危险。由于工作的不稳定、生活的极度困难被告不得不向其他地方寻求生存的机会;在流浪到了大理后又从事老本行到采石厂采石谋生。期间的艰辛和困难一次次的折磨着、撕扯着被告;一次在采石头时,一块大石头紧挨着他滚了过去,被告XX被碰晕了。好久在他人的帮助下苏醒过来,为了谋生顾不得休息就又干了起来。又一次由于被告不小心踩滑了脚,整个身体滑向山下的万丈深渊;他拼命抱住一颗小树在他人的帮助下得以生还。当大石头再一次从被告头顶飞过,他终于崩溃了,当他看到电视中投案自首的犯人在不用东躲西藏、心灵平静如水,得到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关怀的节目时,他终于下定决心回老家投案自首,以求得心灵的平稳。2010年5月中旬从大理启程到了昆明,买了从昆明直达郑州的火车票,5月12日当他进入昆明车站候车时,被车站执勤民警查获。他从实掏出自己的身份证,并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随即被昆明警方扣押,7天后被登封警方带回。怀着对父母、儿子极度思念的心情,对被害人XX父母及其亲属忏悔的心理,在登封公安机关仔细地供述了事情经过。
本案中,辩护人认为:一、被告人XX是激情杀人;属于家庭内部的矛盾引起的杀人,没有预谋,它只是毁坏了一个家庭;相对于其他类似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二、在十几年的逃亡生活中,没有违法犯罪现象,更没有小偷小摸行为,他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在艰苦的岁月磨练中,对社会的危害性已经没有当初那么严重,三、被告人XX是初犯,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不良嗜好;四、到案后,其本人又表示愿意向被害人的父母忏悔并进行民事赔偿;被告人的近亲属对被害人亲属又及时予以民事赔偿,取得了被害人XX母亲的谅解,以上酌定的从轻情节,恳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以实现法律惩罚犯罪时其量刑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事前事后表现相适应。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

 

作者:李留其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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